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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询比采购公告

2021-04-25   作者:李少龙

河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询比采购

1.2 采购人:华体网页版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河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的主要内容: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所辖24条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部分道路、广场的模拟摄像机,升级改造监控分中心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含软硬件设施),监控分中心设置视频上云网关,以统一、标准视频压缩格式和传输协议,将视频推送至部级视频云平台。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采用BLT模式(建设-租赁-移交)进行招标,包括BLT项目及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以具体委托项目为准。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委托的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4 服务人数: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体网页版6楼运营管理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收费标准为: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华体网页版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因疫情影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必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华体网页版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华体网页版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赵学利

电    话:0311-66726253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