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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4年度评估单位入围项目询比公告

2021-06-25   作者:燕赵驿行公司

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4年度评估单位入围项目

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项目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4年度评估单位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询比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本次询比为资格后审,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4年度评估单位入围项目;

2.2项目概况:为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评估质量,保证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评估工作及时开展和顺利进行,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计划针对今后3年的评估业务建立评估单位备选库,以保证业务展开的时效性。

2.3询比范围: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通过公开询比的形式,资产评估选择7家、土地和房地产评估选择3家单位进入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评估公司备选库,主要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需要进行的评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产的价值评估、处置资产的价值评估、租赁经营活动中资产交易的价值评估、投资活动需进行的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等燕赵驿行公司所有需进行的评估活动。

2.4本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总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2.7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8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标段

标段内容及所需中介机构数量

服务对象

一标段

资产评估业务,最多7家;

燕赵驿行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

二标段

土地评估业务和房地产评估业务,最多3

燕赵驿行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土地评估业务和房地产评估业务


 

3.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询比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评估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最低标准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3.3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4 询比申请人可以同时提出多个标段的申请,并可同时入围多个标段。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3.5询比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1年6月25日至 2021年6月29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昊邦大厦B2303(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1号)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5日14时30分,询比申请人应当于当日14:00时至14:30时将询比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00号河北省国资委招待所院内南二楼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体网页版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8号澳怡大厦19楼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梁江娜

电    话:0311-89256032

 

询比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珠江大道长九中心A区B座301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冯超

电    话:0311-88035115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审办法

附件3:单位介绍信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一标段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二标段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土地评估资格证书或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已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备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一标段

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委托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资产评估项目至少有一项估价标的物评估值1000万元以上的评估业务。

二标段

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委托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土地或房地产评估项目至少有一项估价标的物评估值1000万元以上的评估业务。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项资产评估业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超过55周岁。

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项土地评估业务或一项房地产评估业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超过55周岁。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

8

其他主要人员的专业人员的数量应至少有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超过55周岁。

 

 

 

 

 

 

 

 

 

 

 

 

附件2: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审办法


一标段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小于7家时,则不再进行综合评分,凡是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询比申请人均进入备选库。


如一标段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家数大于7家、二标段递交询比申请文件家数大于3家时,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库单位,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入围询比申请人:

(1)评审折扣率低的询比申请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询比申请人优先。


(3)对询比申请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金额进行排序,总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如某一标段递交文件家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进行重新询比。

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询比申请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申请函按询比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折扣率、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询比申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询比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询比申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3)询比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询比申请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询比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询比申请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询比申请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6)询比申请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询比申请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询比申请文件,但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询比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服务期限未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限。


(9)询比申请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a.询比申请人应接受询比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询比申请人未增加询比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询比申请人义务;

c.询比申请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询比申请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询比申请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询比申请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询比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询比文件第二章“询比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报价未超过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     询比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或备案材料。

(2)     询比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3)     询比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4)     询比申请人的信誉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5)     询比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6)     询比申请人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7)     询比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询比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估服务方案:40分


主要人员:15分


业绩:15分


评审价:30分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申请函报价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询比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审基准价。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价=申请函所报费率

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询比申请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审基准价计算的询比报价之外,所有询比申请人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

3)评审基准价的确定:评审价平均值=评审基准价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对询比人计算的评审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审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审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询比申请人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2.2.41)评估服务方案(4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部分

40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10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的表述欠妥,得0-6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的表述一般,得6.1-8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的表述全面,得8.1-10分;


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0-6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1-8分;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10分。


工作量及


计划安排

5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0-3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1-4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10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0-6分;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1-8分;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1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询比申请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0-3分;


询比申请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1-4分;


询比申请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1-5分。


 

2.2.42)主要人员(15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2)


主要


人员

15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标准得标准分6分,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其他主要人员人员资格

5


所投标段对应的评估类型,其他主要人员中,具有相同类型的评估师的加1分,最多加5分。


 


 

2.2.43)评审价(3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2.2.4(3)


评审价

30

评审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询比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询比申请人投标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E1;


(2)如果询比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询比申请人投标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评审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F=30;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业绩(15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5


类似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标准分9分;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附件3:单位介绍信

 

单位介绍信

 

(招标代理公司) 

 

兹介绍(询比申请人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关于(项目名称)投标报名有关事宜。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电话:

日期:

 

 

注:需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