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C219P06T
本询比项目阳原、化稍营服务(停车)区屋顶防水维修项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询比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本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资格后审,询比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名称:阳原、化稍营服务(停车)区屋顶防水维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宣大高速化稍营服务区、宣大高速阳原服务区
2.3项目概况:化稍营服务区主楼、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年久失修,屋顶渗水严重,无法正常使用,急需实施,需拆除原有防水后,修复找平层,铺筑单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阳原服务区主楼、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年久失修,屋顶渗水严重,无法正常使用,急需实施,需拆除原有防水后,修复找平层,铺筑单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询比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1本询比项目要求询比申请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的询比申请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3.6询比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06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
4.1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询比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
如需要邮寄报名的,可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发送至邮箱(帐号:kxxa_6688@163.com),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合格,不代表通过评比阶段的资格审查通过),邮寄询比文件。
5.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询比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6日14时30分前询比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询比人只接受第1名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询比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体网页版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询比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98号
邮编:050000
联系人:张倩
电话:0311-89256051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邮编:050000
联系人:张小琪
电话:13313115558 0311- 89246112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日期:2021年07月09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日期:2021年月日 |
注:1、询比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询比申请人应在递交询比申请文件同时向询比人单独提交此表。
3、如询比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选人未如实填报此表,询比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合
同价款不予支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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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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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申请人过去1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房屋建筑工程合同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询比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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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询比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须与询比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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